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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与同济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2020年10月23日,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向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基金会法学院发展基金捐赠仪式、同济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共同建设“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合作签约仪式在同济大学举行。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祝小东主任,高级合伙人徐军、吴海等律所代表,同济大学对外联络与发展办公室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张轮,副秘书长方凡,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党委书记吴为民、副院长徐钢、党委副书记刘志坚及法学院教师代表等出席。法学院副院长徐钢主持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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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书记吴为民对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的捐赠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同济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历史、办学成果以及发展愿景。他表示,同济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其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法学院发展基金的设立,旨在集聚社会各界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推动同济法学学科建设。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祝小东主任介绍了光大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和业务领域,表示希望与同济大学法学院共同培养法治人才,尤其推动城市治理领域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同济大学对外联络与发展办公室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张轮在对光大律所的捐赠表示感谢的同时,希望双方可以一道努力,培养拥有”同济天下、法治天下”情怀的法律人才。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此次捐赠的基金主要用于同济大学法学院城市治理法律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双方将以此次捐赠签约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同济法科建设,结合实践深化理论研究,共谋发展壮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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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行的 “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合作签约仪式,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浩到会表示祝贺,他指出,同济大学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院学生可以借助这次合作更好地促进自身发展,为日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打好基础、积累经验。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在致辞中表示,这次与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也为同济大学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平台。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祝小东主任在致辞中提出,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学科齐全,法学院学生质量优秀,在城市建设与治理法制化等学科领域特色鲜明,希望通过此次合作,培养更多优秀的卓越法治人才,共同发展。


随后,蒋惠岭院长和祝小东主任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与王浩局长、吴为民书记一起,共同为“卓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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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化法律人才培养,同济大学法学院聘任光大律师事务所徐军、刘毅、陈友乐三位律师为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导,指导学生实践实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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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结束后,光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为法学院的学生做了一场题为《新冠疫情对商业地产运营的影响》的法律专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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