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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前段时间原油价格大跌,美股N次熔断,各个国家的股市应声下挫,是时候将目光更大地投向金融资本市场了。律师结合过往处理过的法律案件,一起聊聊金融产品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陷阱”或者说“雷点”,供大家参考。

一、公募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


大家对于公募基金较为熟悉,但可能对于资产管理业务不是特别了解。所谓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从定义上来看,公募基金和资管计划好像比较像,那两者有何区别呢?简单粗暴点来说,公募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产品,有较为严格的规范进行约束,而资产管理业务可以理解为私募性质,专门为大客户所定制的增值性投资服务。言下之意就是,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合格投资者(有钱、有经验的大大们)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游戏。


因此,在承销机构点对点的推介销售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许多暗搓搓的陷阱。


我曾经代理过一起集合资产计划的案件,一开始当事人并不清楚这个推介的产品是什么,只听别人说可以赚钱,当然就更不清楚这个集合资产将投资什么,可能会发生什么风险了。只是经人推介后就勇往直前地跳进了这个火坑。


2016年年头发生A股熔断事件,再次追资加仓,最后亏损惨重。由于当时缺乏关于集合资管计划的法律层面的规定,甚至缺少行业规则对于具体操作层面的约束,当事人在维权甚至诉讼的时候,处处碰壁,灰头土脸。


Tips

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资管业务,都会有“适当性评估”这个前置程序。在这个阶段,销售方(证券公司为主)不仅要通过这个评估工作,充分了解投资者的风险能力,更加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这个产品的结构、风险程度等等。


反过来,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仔细阅读适当性评估、风险揭示书等等一系列文件,并要求了解下产品类型、结构以所投资产品中的级别,评估自我风险承受能力;


第二,了解下产品的投资团队或投资经理,其经手过的产品表现如何,投资风格是怎么样的,收益如何等等;


第三,要求了解产品是否有投资顾问机构,以及投资指令下达结构及日常披露义务的流程,并要求明确在资产管理合同之中。


其实涉及大量的细节问题,实在不明白的话,那还是咨询下律师吧。



二、分红型保险


保险的本质是弥补损失,这就决定了保险投资属性的弱化。


无论什么平台、什么人告诉你,这份保险收益率如何之好,而且还是个低风险保本的投资产品,那么,你要留个心眼了。一般而言,就笔者了解到的分红型保险情况,都是缴足几年保费之后,自第N+1年开始可以获取分红。撇开所能获得的分红不谈,如果你在这类分红型保险的缴费期满之前退保,那所获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以说是个“骨折价”,换句话说,就是本金都保不住啦,那还谈什么收益呢。不负责任地来说,想通过购买这类分红型保险来获得投资利益的行为,其实颇有点为他人做嫁衣的意味。


我曾经代理过一起离婚案件,当我看到当事人决定提前退保这类分红保险并要求予以分割后,委实心痛不已。分割嘛,损失不小,不分割嘛,违背初衷。


Tips

对此,律师建议买保险就不要想什么投资的目的,精算师比你我大家都聪明,人家可是看重的是前期巨大的资金池,至于以后的事嘛,以后再说吧。


而且很多人买的分红型保险都是香港保险,而保监会在《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中提到,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因此,涉及到香港保单的司法成本巨大。


不过,倒是可以买点医疗方面的商业保险,毕竟这种“不赚钱”的保险才符合“保险”这两字的真正含义。



三、股票市场


某平台上用户形容“A股坚定得像中年男人眼中装出的一往情深,令人真假莫辩不敢相认”。这个形容颇为有意思,宛如清泉石上流那般沁人心脾,算比较到位吧。庞律师周围的人炒股票的方式有几种,多数是“听消息,跟着买”,典型的听天由命型;少数是自己“技术分析”,可以定义为市场判断型。但无论是哪种类型,作为散户来说,归根结底来说,都是韭菜。当然这不是说股票不能做,恰恰相反,在庞律师看来,在众多金融产品中,股票是较为稳妥的投资产品,换句话说“坑”得明明白白”,让人心服口服。

 

作为一颗韭菜,我们目的就是在镰刀挥舞之时,尽量避开锋芒,保留实力,蓄势待发。如何能做到呢?借用《股疯》里面阿莉的话:“你要用卖盒饭的心态来炒股”。所以呢,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给产业方向的影响、个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国际资本的心态,以此掌握资本走向的一定规律,倒是成为“韭菜”入门的必备功课。


Tips

投资风险自己把控承担,但如果个股公司在其披露信息里存在虚假称述、误导性称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等等行为并造成了股民的损失,倒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著名的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有兴趣可以看看。


法律层面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此予以规定,去年的九民纪要的部分内容也细化了某些操作。



四、新兴币圈及App


币圈没啥好说的,就两字“别碰”。有些人就不服了,的确在币圈赚了钱,比如比特币,看看以太币,不都是好好的吗?再说,国家也在推广区块链,你这是“挡我财路”。emmmm……


律师并没有一棒子打死一船人,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老铁,你品品。诈骗案件中,前期手段就是小利诱导,最后大刀收割,所以,你再好好品品。


在中国的所谓币圈,有些虚拟币的购买、出售方式就是传销模式,如果你不想去公安局的经济侦查大队报案或报道的话,还是老实点吧。

 

最近有朋友和我聊天,提到了步步多这类app,可以靠走路来赚钱。如果分享给朋友之后好像可以获得多的金币,金币越多提现金额越大,广义上算是一个理财产品吧。律师目对于这类新型App作为理财产品的合法性、稳定性表示担忧,提醒下大家投身进去要慎重、慎重、再慎重。毕竟,新兴的金融产品出问题的概率会比较大。



当然,金融投资产品的非常丰富,除上述以外,还包括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都会参与的类型,如存款、理财产品、黄金、债券、外汇等等,也包括了专业投资者为主的期货、期权等大宗交易等等。有些产品雷点较少,有些比较稳健,不再赘述。

 

律师作为一个稳健投资者,属于保守类型的,最后分享下自己的投资资金的配比吧。以十份为满,其中三份配比存款、黄金或美元等,二份配比基金等中等风险产品,二份配比理财产品,剩余三份就给了股市博博收益。



以上内容纯属笔者个人意见和经验,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另,投资有风险,决定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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