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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1.12.16
2021.12.06
2021.11.26
2021.11.25
在上海,女职工依法生育可在98天产假外再享受60天生育假;子女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可按子女数量各享5天育儿假,“每年”按子女出生周年计算。适用于企业核定生育假、育儿假,处理跨自然年、入离职折算及未休假争议等场景。
2021.11.23
2021.11.22
2021.11.21
互联网平台不能以“安全”为由无差别屏蔽外链、限制内容分享或阻断数据流转;缺乏正当理由的封禁,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网络不正当竞争。适用于即时通信、短视频、电商及社交平台开展外链开放、数据接口互通和平台竞争合规审查等场景。
2021.11.19
2021.11.19
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