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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大律师事务所泰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蒋颖代理的一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案例


该案纠纷为:消费者在4S店体验展车时,因意外挂挡导致车辆碰撞受损,该店遂向消费者提出高价索赔。蒋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与严谨的策略,精准剖析案件核心,最终获得法院全面支持,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因其具有典型意义,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及“姜堰微视听”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报道,成为审理同类纠纷的重要参考样本。


案情概述:展厅体验引发赔偿纠纷


2024年2月4日,委托人王女士(化名)携家人前往姜堰区某汽车销售展厅(实际经营多品牌车辆)看车。在销售人员陪同下,王女士进入一辆比亚迪“海豚”展车体验。期间,她向销售人员询问挡位所在及前进挡的操作方式,销售人员明确指示“转动即可”。随后,王女士在销售人员指导下拨动挡位,车辆突然前行,与前方停放的比亚迪“海鸥”展车发生碰撞。碰撞致使“海鸥”展车位移,触及邻近的儿童游乐区护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害。


事后,4S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赔偿车辆损失暂计20万元。王女士遂委托蒋颖律师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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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过程:严密论证与扎实推进


蒋颖律师在全面研判案件证据材料后发现,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告(4S店)未按规范启用涉案车辆的“展车模式”。作为专业汽车销售机构,原告本应预见并防范展车被误启动的风险。行业普遍的安全规范要求展车启用“展车模式”(该模式可限制动力输出,防止车辆移动)。经查,涉案比亚迪“海豚”具备该功能,但原告并未作任何设置。


王女士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销售人员明确引导下进行的挂挡操作,属于合理、正常的展车体验行为。其对“展厅车辆具备启动行驶能力”并不知情,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案件审理期间,蒋颖律师及时收集并向法院提交同类事件的媒体报道及涉事车企发布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明确指出事故主因系“展车未按规定开启展车模式,且钥匙在有效感应范围内”,并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查。该事件情形与本案高度相似,有力印证了展车未开启展车模式造成损害应由展车管理人承担责任的观点。


为进一步夯实代理意见,蒋颖律师走访多家品牌4S店开展实地调查,相关销售人员均表示其展车已开启“展车模式”,并允许顾客“随意触碰按键”。 此举直观呈现了行业通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反衬出本案原告在展厅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疏漏。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颖律师(如下)代理意见:原告作为专业汽车销售机构,负有严格的安全管理义务。其未将展车调至“展车模式”,亦未将钥匙带离车辆有效感应范围,对于展厅车辆可能被误操作的危险应有充分认知,却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存在明显过错。被告行为合理,王女士作为消费者,在销售人员指引下进行挂挡等体验操作,属于正常看车行为,不应苛责。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4S店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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