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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和虹口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对疫情后半期的区域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有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一行走访光大律所,调研律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实际困难。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和虹口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精神,切实加强对疫情后半期的区域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有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国东一行走访光大律所,调研律所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实际困难。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谢华卫、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邱坤、办公室干部顾晗玉、光大律所合伙人祝小东、吴海,党支部书记陈友乐等陪同调研。 


调研中,光大律所合伙人吴海代表律所就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有关工作情况作了汇报。疫情爆发以来,在虹口区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光大律所有效发挥党支部和管委会的领导优势,第一时间承担起社会责任,发动全所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踊跃为疫情重灾区捐款捐物,驰援疫情前线、关爱援鄂一线医护人员;多位律师多次投身防疫一线,深入高速路口、街道、社区参加志愿服务。疫情期间,上报13篇社情民意,供政府部署相关工作献言献计,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梳理疫情背景下的各类法律问题,或撰文或提供免费咨询,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祝小东主任代表律所对检察长一行的到访致以诚挚的谢意,向曾检察长介绍了事务所的发展历史和现在的业务情况,也如实反映了当前事务所受疫情影响所所面临的业务调整、社保减免等实际困难。 


曾检察长对光大律所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光大律所有效发挥专业法律优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区域经济建设、企业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与此同时,曾检察长还特别听取了光大刑事业务部负责人陈友乐律师“关于当下律师与检察官关系”的思考:


1、在认罪认罚制度中,通常检察官一般都会在与律师沟通前,内心就已经有了判断,具体适用的刑罚。检察官是否可以在作出量刑建议前,先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案情、律师的法律意见等多方因素,来确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


2、检察院批准逮捕阶段的期限为7天,在此期间,检察院如何有效及时实现与辩护律师的沟通与交流,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公平正义。


3、控辩双方如何不断加强彼此间的联系与互动,并且一起努力将这种良性互动,贯穿案件始终,一起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努力,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但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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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检察长首先肯定了陈友乐律师的提问,并且非常赞同陈友乐律师的观点,律师与检察官之间应该实现一种良性互动。检察官与律师从来都不是绝对的对立面,都是为了建设和实现社会法治。我国刑法的目的就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检察官与律师间保持高效沟通,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与分析案情,最终实现公平正义。


最后,曾检察长表示,今后有机会,光大的刑事业务部可以和检察机关多召开一些业务研讨会,对一些法律问题多探讨多研究;律所的运营发展要注重经济价值和社会责任价值的有机统一,要为虹口区的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多做贡献。当前虹口的北外滩正在积极打造成汇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核心发展要素的世界级会客厅,而法治是国际精品城区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希望光大所勇挑重担,为国际化虹口、法治化虹口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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