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刑事业务部专注于商业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预防与化解、知识产权刑事风险控制、跨国公司内部合规调查,在刑事合规领域,与多家内控、反舞弊机构、论坛建立了长期外部合作机制,向客户提供最专业、最前沿的反舞弊法律资讯和服务,涉及金融、互联网电商、高端制造、高新科技等多种行业,涵盖侵犯著作权、侵犯商标权、窃取商业秘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等多种刑事犯罪。
光大也成功为京沪两地首例亿元信用证诈骗、金融票据诈骗、知名电商平台售假、江浙沪特大网络直播售假、基金经理涉嫌挪用资金、医疗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经营、网络科技公司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出庭辩护,代理多家知名跨国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提起知识产权刑事控告,开展反舞弊专项法律服务。
1 初现:2020年度刑事法律服务情况概述
(一)案件类型多样,经济犯罪案件占比较高
基于刑法分则10类犯罪类别,梳理2020年度刑事业务部办理的103件案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9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3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9件,涵括刑法分则5大常见犯罪类别。
图1 案件类型分布
其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64件,传统刑侦等部门立案侦查的非经济犯罪案件39件,经济犯罪案件占比较高。
图2 经济犯罪与非经济犯罪比例
(二)案件地域分布广阔,外地案件比重大幅提升
2020年刑事业务部办理的案件中,90件系上海地区案件,13件系省外案件,省外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幅高达63%。
图3 上海地区案件与省外案件
省外案件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甘肃、内蒙等省份,均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如公安部督办的A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B某诈骗一案,属复杂刑民交叉案件;C某内幕交易一案,涉案金额巨大,事实认定困难;D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案件类型新颖,法律适用争议较大。
图4 外省案件地域分布
(三)新类型刑事案件增多,专项刑事法律服务稳步开拓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刑事犯罪呈现复杂化、精细化发展趋势,出现了各种新类型犯罪案件。2020年刑事业务部办理了大量类型新颖的案件,如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涉证券犯罪案件、涉外犯罪案件、刑民交叉类犯罪案件。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刑事业务部除办理传统刑事辩护业务外,积极拓展内控反舞弊等刑事合规专项法律服务。
图5 特色案件
(四)刑事诉讼阶段全覆盖,案件办理成效显著
2020年光大刑事业务部办理的103件案件,大多为刑事诉讼全阶段委托案件,其中侦查阶段结案案件27件、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案件8件、一审阶段结案案件48件、二审阶段结案案件4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案件占全部案件比重达40%。
图6 刑事诉讼阶段结案情况
在侦查阶段结案的27件案件,检察机关均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犯罪事实,做出不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结案的8件案件,其中存疑不起诉案件3件,相对不起诉案件5件;一审阶段结案的48件案件,法院决定适用缓刑案件10件;二审阶段结案的4件案件,均为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图7 案件办理结果情况
2 静观:刑事法律服务质效的内在基因和外部特征
(一)恪尽职守,术业专攻
2020年度,刑事业务部秉承“忠于法律、为客户尽责”的理念,积极开展刑法法律服务工作,致力于在每一起案件中发现真相,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积极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业务部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沟通家属、详尽阅卷,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尽管工作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困难,比如新冠疫情期间会见难、视频开庭辩护意见无法充分呈现等,刑事业务部通过不懈努力仍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有效辩护率稳中有升,法律意见大多能够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同与采纳。
专业化是法律服务的必由之路,刑事业务部凭借团队成员各自多年刑侦、经侦、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和法医鉴定专业背景、海外留学经历等,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思维,在涉知识产权犯罪、涉税犯罪、刑民交叉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个案研讨,重视理论和实务经验的碰撞与交流,让专业化、精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当中。
(二)积极创新,拥抱蓝海
近年来,刑事法律服务市场中刑事合规、企业内控和反舞弊领域异军突起,体现了政府对企业健康运行和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视,也让更多的目光投入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上。
2020年,刑事业务部紧跟行业风向和政策导向。在传统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刑事业务部积极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在新型专项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刑事业务部积极开拓企业内控和反舞弊调查等刑事合规业务,如对企业业务模式进行合规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刑事合规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刑事合规固定机制和刑事合规专项计划等。
(三)全面辐射,聚焦热点
2020年刑事业务部继续立足上海,面向全国开展刑事法律服务,承办案件跨越沪、苏、浙、皖、豫、湘、赣、晋、甘、内蒙古十省;在承办案件类型方面,刑事业务部承办案件持续呈现点开花态势,囊括了刑法分则部分5类30余个罪名。
2020年,刑事业务部承办了多起大案、要案和热点案件,包括公安部督办的甘肃特大涉黑案、涉案金额超900亿的沪川特大集资诈骗案、跨地域抓捕的助贷平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以及几年来风头正盛的网络直播售假案等。
3 细说:精细化辩护的开展和刑事合规效果的实现
(一)刑事诉讼各阶段精细化辩护的开展
1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联系办案机关、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不批捕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等,该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努力保障当事人的自由,畅通交流渠道,为案件后续的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 案例01
I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后,认为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认定I某的行为能造成了伤害结果,并通过还原事实的模拟例证,即将I某的行为再次模拟重现,证实了该行为不能够导致本案中的伤害结果,后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本案作撤案处理。
# 案例02
J某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
辩护律师积极促成J某与被害单位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后同意辩护律师的申请,为J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当事人的自由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得到了保障。
2 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在详细分析案卷的基础上,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案例03
K某涉嫌犯虚开发票罪一案
辩护律师在深入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电话和书面沟通,强调了K某与一般的虚开发票行为人的区别,并提交了K某担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公司在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况说明,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六保”、“六稳”的相关解释精神,提出对K某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使K某的生活及其公司的正常运转免受刑事追诉的影响。
# 案例04
L某涉嫌犯“套路贷”诈骗罪一案
辩护律师统计、整理了L某的近3年的银行流水记录、账本等材料,制作了详细的资金明细表和资金流向图,向检察官提交了L某的行为系“高利贷”而非“套路贷”犯罪的辩护意见。检察官高度认可辩护律师细致的工作,L某最终经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3 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会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确定辩护思路,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与法官进行沟通,说服法官作出尽可能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 案例05
M某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一案
为了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未产生危害结果,辩护律师在仔细阅看案发现场录像后,截取其中的关键内容制作成PPT并在庭审中播放,证实本案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有力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二)刑事合规效果的实现
舞弊,是企业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单独或共同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行为。企业反舞弊以及刑事合规问题日益成为全球企业治理的焦点。然而,关注度高并不意味着反舞弊等刑事合规工作的开展必然顺利,更不代表企业反舞弊工作成效必然显著。
实践中,企业反舞弊调查存在诸多障碍:
第一,舞弊行为识别难。企业内部的舞弊的手段往往十分隐蔽,违法行为总是披着合法的外衣逃避打击,舞弊行为往往很难发现。
第二、舞弊证据固定难。舞弊员工为了掩盖自己的行为往往会采取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同时企业主导的不适当、不合理的谈话往往会打草惊蛇,导致员工主动隐匿、销毁证据。
第三,达到证明标准难。企业由于缺乏对司法实务的了解,自行收集的证据往往较为零碎,缺乏体系性,不能形成证据链,不符合司法机关的证据要求,从而不被司法机关受理。
刑事业务部2020年共办理7起内控反舞弊类案件,帮助企业通过刑事手段预防和规避风险。
# 案例06
A公司内部反舞弊案件
公司员工存在收受商业贿赂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企业内部不恰当的调查和谈话,导致该员工产生警觉并开始销毁证据,给调查取证制造了不小的障碍。律师介入后,避开了员工本身,从与其有工作联系和经济往来的第三方处,及时进行了完整、高效率的内部调查,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证据,最终成功追究了该员工的刑事责任并挽回了企业的损失。
# 案例07
B公司内部反舞弊案件
公司财务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公司自行调查整理出的证据零碎,且不能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刑事控告陷入僵局。律师介入后,调查了该员工的社会背景,整理并确定了该员工的关联人和关联公司,在此基础上查清了该员工的犯罪模式并固定了相应的证据,最终辅助B公司向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控告,并最终挽回了公司损失。
4 展望: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未来
近20年,我国严重暴力犯罪在整个刑事案件占比大幅下降,自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起诉人数则明显增长,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起诉人数由1999年的441人上升至2019年的15721人。金融类犯罪起诉人数则由1999年的14824人上升至2019年的40178人。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是因为我国人民正处于长期稳定的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在人民收获满满安全感的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给人们带来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也带来全新的法治挑战。
未来,刑事业务部一方面仍将积极开展传统刑事辩护业务,强化对经济犯罪的研究,不断提升辩护技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争取不捕、不诉、无罪、罪轻等有效的辩护结果;另一方面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刑事“非诉”服务,不再仅仅充当“辩护人”的角色,更要努力做好刑事合规路上的“引路人”。做好事前预防,规避刑事法律风险,为客户的生产、生活需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