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上海市司法局展开新一轮破产管理人扩容工作,并依据市高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发布的《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人进行分级评定,以满足不同类型破产案件对管理人的需求。
2022年1月18日,市高院、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重新编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共有227家机构递交了申报材料。在系统根据申报材料自动计分的基础上,经市高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审核,扣除不符合要求材料对应得分,得出第一轮评审最终审定得分。
2022年8月13日、8月18日,第二轮审核开始,采用在线机考方式。市高院、市司法局对各机构第二轮书面考核的参考比例和平均分进行计算。剔除参考比例低于80%的机构以外,综合第一轮评审与第二轮评审加权得分,进入第三轮评审的机构管理人共105家。
2022年10月27日下午,第三轮机构评审面试开启。管理人评审委员会11名委员对进入第三轮评审的前20家候选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并确定最终三轮总得分和排名。
2022年11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2022年)正式公布。我所成功编入一级管理人名册。
详情请点击上海高院官方公众号链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 管理人名册(2022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