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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所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设立“光大律师”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优秀学生。

2020年12月10日,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祝小东主任、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等一行访问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就进一步落实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框架协议等事宜展开洽谈。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亚萍、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周莉、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志韬、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何强,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祝小东主任,徐军、高志磊、陈友乐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志韬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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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双方从法律实践课程建设、学生实习与就业指导、科研项目合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对合作的前景充满信心。光大律师事务所决定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设立“光大律师”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签署了《“光大律师奖学金”设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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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徐军律师,右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张海斌院长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为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祝小东主任,高志磊、陈友乐律师颁发了“实务硕导”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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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光大律师事务所祝小东主任及高志磊、陈友乐律师联合给法学院研究生作了题为“法律人的思维培养和职业选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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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小东主任


讲座中,陈友乐律师就何为法律思维、法律思维的内外表现,以及为何与如何培养法律思维,为上外法学院的学生们进行了具体阐述。法律思维是一种职业性思维 , 具有以法律语言为思维语言 、以 “崇尚法律 ”为思维定势 、以 “恪守公正 ”为价值取向 、以理性主义为指导等特点,是法律人的基本素养。法律思维的培养是促进社会善治的必由之路。而关于法律职业的选择,陈律师指出:首先,应该对法律职业有一个基本了解,即职业的基本工作内容、需要什么能力、职业发展的大致方向等;然后,结合自己的兴趣与优势,与法律职业进行匹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自己感兴趣的法律职业;紧接着,通过实践,理想与现实之间会产生摩擦,需要在实践中思考和体悟,对法律职业产生更进一步的认识;最后,每个人的转型之路都不尽相同,需要探索适合自己的业务领域和道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岗位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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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乐律师


高志磊律师也给同学们分享他做律师这么多年的执业心得:首先,敬畏、尊重法律,怀抱开放的心态,不断学习与积极合作。其次,程序一定是第一性的,在维权的过程中也要不断思考与总结,充分发挥法律人合理的想象力。最后,无论从事何种职业,不懈努力与执着坚持都是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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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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