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月新规导览
(一)全国性文件
1. 【住房租赁条例】 明确规定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消防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住人。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和人员,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对于从事“二房东”转租业务的企业,条例强制要求其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保障租客和房东的资金安全。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为不合规的房源提供服务,并且严禁中介代收代付租金或押金。 2.【农村公路条例】 该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发展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领导和解决重大问题。县道的养护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乡道和村道的日常保洁、绿化等养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鼓励吸纳沿线村民参与。要求县级政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关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村镇路口等,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或减速带。同时,要加大对超载货车违法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治理力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统一全国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法律适用标准而发布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发包方”责任:针对建筑业等领域常见的层层转包、分包问题,明确规定:如果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总包”将业务发给不具备资格的“小包”或个人,那么“总包”需要对“小包”招用员工的工资、工伤待遇等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理,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的单位也要承担此责任。 (2)规范“不签劳动合同”行为:明确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需要支付的二倍工资应按月计算;对于不足一个月的部分,则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未签订书面合同由不可抗力、劳动者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则不适用二倍工资规定。 (3)规范“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实际上没有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那么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同时,如果约定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不合理,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超出合理限度的部分无效。 (4)明确“社保协议”无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同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任何约定或承诺,均属无效。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除了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等原有条件外,新增了三种可以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 (1)大病医疗: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过去12个月内,个人负担的医药费(医保报销后)累计超过了本省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长期失业:在过去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 (3)低保:正在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被继承。 5.【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规定的标识对象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或合成的文本、图片、音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 标识方式分为两种: (1)显式标识:在内容或交互界面添加用户能明显感知到的文字、图形或声音提示。例如,在AI生成的图片上加注“AI生成”的水印。 (2)隐式标识:在内容的文件数据中添加不易被感知的技术标识,如数字水印或元数据,记录服务提供者等信息。 提供AI生成服务的机构是添加标识的责任主体。内容传播平台(如社交媒体、视频网站)则有责任核验这些标识,并对疑似AI生成的内容添加显著提示,提醒公众注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恶意删除、篡改或伪造这些AI内容标识。 6.【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利率1个百分点的贴息。该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90%,省级财政承担10%。 适用范围: 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贷款均可享受贴息。 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消费贷款,仅限于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这七个重点领域。对于这类大额消费,贴息计算的本金上限为5万元。 政策期内,每位借款人在同一家银行可享受的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30万元的合规消费金额)。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10万元的合规消费金额)。 经办机构包括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5家指定的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 7.【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这份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是对2018年版的重大修订,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特别是针对火灾、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1)大幅提高了整车非金属材料的阻燃等级要求。例如,充电线路、电气开关等部件的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需满足V-0级要求;与电池组直接接触的材料(如电池仓)也必须达到V-0级。 (2)引入了强制性的“互认协同”功能。电池与充电器之间必须进行信息识别和匹配后才能充电;同样,电池组与整车控制器之间也需要信息匹配才能供电骑行。这旨在从源头杜绝因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或改装电池而引发的火灾风险。 (3)要求车辆具备4G或5G通信功能,并能向后台管理平台实时发送关键安全信息,包括单体电池电压、电池组温度电流、以及超速异常等情况。 (4)更新了整车质量限值,使用铅酸电池的车辆不得超过63公斤,其他类型电池的车辆不得超过55公斤。新增规定整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5)要求电动自行车随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乘员头盔
(二)上海市文件
8.【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的决定】 该决定的核心目标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上海的高质量发展。具体任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 (1)空间布局:高标准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高品质打造黄浦江、苏州河世界级滨水区。 (2)产业转型:加快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转型,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 (3)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保护好长江口及黄浦江上游的饮用水水源地。 (4)生态保护:加强对中华鲟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 (5)区域协同:发挥龙头作用,与长三角地区共同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并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
二、八月新规回顾
(一)全国性文件
1.【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2024)】 目录结构: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首次将“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的制造业工人)”和“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列入目录,关注到了重复性劳动损伤问题。首次纳入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但限定适用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护人员、消防员等应急救援人员,承认了特定职业的心理健康风险。 2.【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 规定当《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前述设备相关安全附件、材料、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表与原件等的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如确认产品存在同一性缺陷或被责令召回的,必须召回相关产品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 明确“同一性缺陷”定义:指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特种设备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召回方式: (1)主动召回:生产单位发现缺陷后,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主动实施召回。 (2)责令召回:如果生产单位未按要求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发出通知书,强制其召回。 生产单位确认缺陷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召回计划,并通过公告、新闻等方式告知公众。召回过程中需定期提交总结报告。 3.【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该条例旨在从国家层面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以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该条例确认的政务数据共享核心原则为:“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政务数据按共享属性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类。 关键制度: (1)统一目录管理:国家建立统一的政务数据目录,各政府部门需按标准规范编制和更新本部门的数据目录。 (2)禁止重复收集:明确规定,凡是能够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政务数据,政府部门不得再向公民、法人重复收集。 (3)统一平台支撑:国家将整合构建统一的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地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为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明确安全责任: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在数据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 化妆品监管的模式从被动监管(事后查处)转向主动监测(事前发现),通过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风险因素,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重点监测化妆品中易被非法添加的有害物质、可能由原料或包装带入的风险物质,以及对儿童等重点人群可能造成危害的物质。 在监管流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全国性的监测计划,各省市药监部门组织实施。流程包括:以消费者身份在经营环节进行靶向性或代表性采样,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线索后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监测结果将不仅用于查处个案,更重要的是用于评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并为化妆品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数据支持。 5.【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该办法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办法给出了具体的量化标准,例如,泄露1000万条以上敏感个人信息或1亿条以上个人信息,即构成“特别重大”事件。 该办法对报告时效的要求极为严格。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的事件后,金融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报送简要报告,24小时内报送详细报告。对于“重大”及以上事件,在处置结束前,至少每2小时报告一次进展。 该办法明确了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等)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告,而其他机构则向所在地的分支机构报告。 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黄金、钻石等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 当交易商进行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现金交易时,必须履行反洗钱义务。 具体责任: (1)客户尽职调查:必须识别并核实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交易目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 (2)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对达到10万元现金交易标准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对任何金额但有合理理由怀疑与洗钱相关的交易,都必须作为可疑交易上报。 (3)记录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5764629/index.html 7.【关于印发《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该规定将行政处罚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五个等级。 明确各类情形: (1)不予处罚:适用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 (2)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于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等情形。 (3)从重处罚:适用于严重危害网络安全、一年内因同类行为被罚两次以上、拒不配合调查、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八种情形。 (4)一般处罚:不具备以上三种情形的违法行为,适用一般处罚。 罚款幅度量化:从轻处罚的罚款额应低于法定幅度的30%,一般处罚在30%至70%之间,从重处罚则应超过70%。
(二)上海市文件
8.【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该预案明确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具体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工作;覆盖了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四个核心环节。 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预案设立了从高到低一至四级的应急响应机制。启动响应后,将采取派出工作组、调拨物资、启用应急避难场所等措施。同时预案具体规定了三类灾后救助措施,包括为房屋倒塌无家可归的群众提供过渡期生活救助;为房屋倒损的群众提供恢复重建支持;以及为受灾群众提供冬春救助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https://www.shanghai.gov.cn/202514bgtwj/20250807/caa3c0aa7e674cf6a60e7448ff77baf7.html 9.【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2025)】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除了“首违不罚”,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没有主观过错的,也不予行政处罚。 应当减轻处罚的四种情况包括: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主动供述尚未被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 办法强调,对于严重危害公民健康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不予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