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音乐剧’到‘音乐剧+’”为主题的2026演艺大世界大V沙龙在上海顺利举办。光大律师事务所作为特别合作单位之一应邀出席。光大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吴海律师参与圆桌论坛,围绕AI时代版权收费与创新平衡议题发表专业解读。

针对AI技术与演艺产业融合引发的确权争议,吴海律师明确指出,人工智能仅为技术工具,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存在AI自行确权与收费的法律空间。AI生成内容的版权判定核心在于“人类独创性智力投入”。经人工深度创作形成独创性表达的成果受法律保护,而仅凭简单指令生成的内容无专属版权。
结合实务痛点,吴海律师提示了两大合规风险:一是未经授权使用版权作品进行AI模型训练,易导致权利人收益流失并引发侵权争议;二是行业需警惕AI生成内容的恶意确权与虚假维权,防范“AI抢注音乐”等投机行为,维护原创生态秩序。 为助力演艺项目落地,吴海律师系统梳理了单曲版权定价的四大核心因素(作品价值、使用场景、授权模式、市场因素)。同时,他明确了四类主流合作渠道(集体管理组织、版权方、音乐平台、商用授权平台),为产业主体合规引进与使用音乐版权提供了清晰的实操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