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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2.07.21
楼盘烂尾不等于购房者可以自行停贷;未经银行同意停止还款通常构成违约,只有银行放贷存在过错,或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依法解除等特定情形,停贷诉求才可能获法院支持。适用于期房逾期交付、项目停工或烂尾后,购房者评估继续还贷、协商展期或诉讼解约的场景。
2022.06.06
业主同意减租时,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减免项目、金额与期间,并同步处理历史欠费、复业条件、后续履约及剩余索赔,避免减租被解释为放弃其他合同权利。适用于商场、写字楼、产业园等因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协商减租、免租及延期付款的场景。
2022.04.07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时,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消费购房者优先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受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又优先于不动产抵押权;但各项权利均受主体资格、行使期限、登记状态和特定财产范围限制。适用于购房人、施工总承包人、银行及其他抵押权人在房企破产中申报债权、主张交房或退款、确认工程款优先权及核定抵押财产范围等场景。
2022.01.26
并非所有建筑物都受著作权保护:只有兼具独创性与审美意义,且艺术表达能够与实用功能区分的部分,才属于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适用于建筑设计权属约定、仿建与模型制作、摄影摄像及商业化使用等场景。
2022.01.20
涉及扩建或改变房屋外观的住宅改建,应先取得规划许可并依法办理施工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可能面临整改、拆除及罚款。适用于别墅扩建、露台搭建阳光房、封闭庭院或阳台等场景,物业也可要求恢复原状并追究违约责任。
2021.07.21
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设立;以合同设立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以遗嘱设立的也应及时登记,以免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适用于离婚住房安排、老年人赡养、遗产规划,以及房产赠与或过户后保留终身居住等场景。
2020.10.16
公房征收中,同住人原则上须具备本市户籍、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他处无房;取得经适房不当然排除资格。适用于动迁补偿分割,户籍在册期间曾居住满一年者,即使征收时已搬离,仍可能享有补偿份额。
2020.09.16
签约、付款并入住不等于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办理产权登记,房屋仍可能因登记权利人的债务被查封拍卖。适用于迟延过户及房屋执行纠纷,购房人应尽快登记;已被查封的,可凭合同、付款及占有证据提出执行异议。
2020.08.25
疫情并不当然导致免租或解约:经营受管控措施实质影响的,法院通常酌情减租;合同仍可履行的,一般不支持解除。适用于商业地产租赁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场景,关键看影响程度、持续时间、因果关系及合同约定。
2020.07.10
按份共有人擅自将自住房出租并改变用途,未经占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对其他共有人不发生效力。适用于共有房屋出租及再婚家庭养老安排;无产权者可通过登记或遗嘱设立居住权,保障长期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