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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3.02.24
真实人物经历和真实事件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据此改编影视剧通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原型人物可以被识别,且虚构内容含有侮辱、诽谤或失实贬损的,仍可能侵犯其名誉权。本文适用于真人真事改编、传记影视及原型人物授权与剧本风控。
2022.11.02
平台已获作品授权,不代表可通过SDK、智能硬件等第三方渠道继续提供;原授权未覆盖新增终端或禁止转授权的,相关使用仍可能构成侵权。适用于音乐、视频等内容接入智能设备、应用程序或第三方平台时的授权链核查与合同风控。
2022.05.09
音乐平台之间的内容争议,应按具体行为分别定性:未经授权播放、跨平台导入、用户上传侵权歌曲及复制界面设计,可能涉及著作权侵权、帮助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适用于在线音乐、视频等内容平台处理深层链接、用户上传、界面模仿及竞品争议等场景。
2022.04.06
商标权人不能垄断商品通用名称、主要原料等公共表达;对显著性较弱的注册商标,只有可能造成来源混淆的商标性使用才构成侵权,合理描述商品成分或特点属于正当使用。适用于企业遭遇“金银花”“青花椒”等通用词商标索赔时,审查商标显著性、实际使用、混淆可能性及正当使用抗辩。
2022.03.25
网络侵权投诉只有写明权利人身份及联系方式、侵权内容名称和准确链接,并附侵权理由及初步证据,才能构成有效通知;仅提出概括性删除要求,平台通常无需承担未及时删除的帮助侵权责任。适用于著作权人、品牌方和内容机构向短视频、电商、社交及存储平台发送删除、屏蔽或断链通知等场景。
2022.02.15
未经授权在直播间轮播或定时播放影视剧,侵犯著作权人的广播权;观众只能按直播进度观看、无法自主点播,因此通常不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适用于主播、MCN机构及直播平台开展影视剧轮播、赛事转播、线上放映和长视频直播时判断授权范围与平台治理责任。
2022.01.26
并非所有建筑物都受著作权保护:只有兼具独创性与审美意义,且艺术表达能够与实用功能区分的部分,才属于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适用于建筑设计权属约定、仿建与模型制作、摄影摄像及商业化使用等场景。
2021.07.07
教材内容相似不等于侵犯著作权,判断时应先排除思想、公有素材和惯常表达,再比较独创性表达是否实质相似;但在网店或经营场所使用他人名称、标识、图片和获奖信息,足以使消费者误认双方存在联系的,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适用于教培机构教材研发、离职人员创业、品牌切换及线上线下招生宣传等场景。
2021.06.08
影响因子作为衡量期刊学术水平及论文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其著作权保护的案例探讨。
2021.04.12
解读《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并对短视频行业及从业者提出几点预判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