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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5.09.08
英国Part 26A重组计划凭借跨类别强制批准,更适合债务跨法域、存在异议债权人的复杂重组;香港债务安排计划则适用于香港法债务集中、债权人共识较强的情形。方案设计仍须证明分配公平并开展实质磋商。
2025.08.08
个人与企业破产合并处理有助于公平清偿、终局化解债务并提升效率,但应以财产高度混同、区分成本过高且有利于债权人整体清偿为前提,审慎适用。适用于小微企业经营者担保、个人与企业债务交织及庭外重组。
2025.07.04
英国SOA与RP为中资企业离岸债务重组提供可预期路径:英国法管辖可构成最低连接点,RP还可跨类别强制批准。适用于跨境融资条款设计、发行人重组法域选择及债权人前置谈判与异议准备。
2025.04.30
2025.04.29
本文上下篇聚焦于境外主要法域的破产框架下的不同机制,通过对破产程序启动、表决机制以及债权清偿顺序等方面的系统比较,揭示各法域在企业破产处理中的异同。研究涵盖英国、美国、亚洲地区(新加坡、日本、韩国)、欧洲以及开曼群岛与BVI等主要法域,以期为完善中国破产法提供国际经验借鉴。
2025.03.21
违反维好协议并不当然产生巨额赔偿:义务方可依约以贷款补足流动性,发行人或担保人不能证明净损失的,仅获名义赔偿;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受托人追索。适用于离岸债券违约、维好协议执行及跨境破产债权申报。
2025.02.18
我国重整融资应在平衡既有担保债权的基础上,本土化引入DIP融资与超级优先权,并以府院联动和专业交易平台拓宽资金来源。适用于困境企业续营融资、重整投资方案设计及投资人退出安排。
2025.01.22
跨境破产协作不宜因个别债权人受偿差异而拒绝承认,应灵活认定互惠、限缩适用公共政策例外,并整体审查利害关系人保护。适用于境外破产程序承认与协助、内地与香港管理人协作及平行程序协调。
2024.12.30
文章指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当然排除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亦不免除原任人员责任或当然解除限高;内部救济失灵时,可诉请涤除登记。适用于破产企业治理、境外清盘人接管境内子公司及挂名法定代表人退出。
2024.12.03
庭外重组可通过债权人协商、引入投资人和业务调整,降低债务处置成本并保全企业价值;其有效运行有赖于明确重组官职责、债权人议事规则及庭内外衔接机制。适用于困境企业早期纾困、多债权人重组及跨境债务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