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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5.09.15
新修订《仲裁法》为调解与仲裁融合提供制度空间,但仍需明确程序转换、调解协议效力及跨境执行路径。文章梳理“调解—仲裁”衔接机制,适用于商事争议解决方案设计、和解协议执行与涉外纠纷处理。
2025.07.03
域外证据并非一律需要公证认证,应区分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选择附加证明书、双认证或专门转递,并强化真实性与可核查性。适用于跨境诉讼中的主体资格、授权文件、合同及电子数据提交。
2025.07.01
仲裁裁决核阅有助于纠正程序和文书瑕疵、提高裁决质量与执行力,但应限于质量控制,不得实质干预仲裁庭,并完善授权、透明度及时限规则。适用于仲裁机构规则设计、当事人程序选择及裁决司法审查。
2025.06.10
未成年人恒牙损伤的后续治疗费虽未实际发生,但如能证明必然发生并提供可靠计算依据,法院仍可能一次性支持;否则通常需待发生后另诉。适用于校园伤害取证、司法鉴定、责任划分及赔偿主张。
2025.03.21
违反维好协议并不当然产生巨额赔偿:义务方可依约以贷款补足流动性,发行人或担保人不能证明净损失的,仅获名义赔偿;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受托人追索。适用于离岸债券违约、维好协议执行及跨境破产债权申报。
2025.03.14
直播带货欺诈须综合经营者故意、虚假陈述或隐瞒、消费者错误认识及购买因果关系认定。主播自行销售、不能提供实际经营者信息,或明知应知虚假仍推广的,可能承担销售者或连带责任。适用于直播营销合规及消费维权。
2025.02.17
执行和解须由执行双方达成并纳入执行程序,协议应明确履行期限、担保及违约后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时,申请执行人只能在恢复原生效文书执行与另诉履行协议之间择一。适用于执行和解谈判、协议起草及违约救济。
2025.02.05
债务人借离婚协议转移财产逃债时,债权人可根据行权期限和证据条件,选择撤销财产分割、主张恶意串通无效,或追究配偶侵权责任;撤销后必要时还需代位析产。适用于执行受阻、夫妻财产转移及逃废债追索。
2024.12.23
持有借条不意味着债权可无限期获得司法保护:定期借款的诉讼时效通常自还款期限届满起算三年,债权人应及时催收留证;未明确保证身份,第三人签名或盖章不构成担保。适用于民间借贷、债务催收及借条起草。
2024.08.13
被执行财产设有抵押并不妨碍查封、拍卖;依法设立并可对抗执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对恶意串通设定的抵押,申请执行人可请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抵押行为。适用于抵押财产执行、执行款分配及恶意抵押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