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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1.04.01
借款到期未还,债权人不能仅凭事先签订的“以房抵债”或房屋买卖协议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相关约定不再当然整体无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仍可能导致受偿顺位落空。适用于民间借贷、以房抵债、让与担保及抵押登记与受偿顺位审查。
2020.04.08
金融产品越复杂,越不能只看收益承诺;投资前应核验产品结构、风险等级、管理人及退出成本,分红险并非保本理财,虚拟币和“赚钱App”风险更高。适用于购买基金、资管、保险、股票及网络理财,发生损失时应重点审查销售适当性、风险揭示和证券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