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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心
2026.04.20
《解释(二)》细化贪污贿赂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办案应重点审查新旧解释适用、预期收益计价、证据认定和退赃情节。适用于职务犯罪辩护及企业反舞弊调查。
2024.01.10
荐股者先建仓后反向交易、散布虚假信息诱导交易,或无资质有偿提供投资建议,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或非法经营罪。适用于财经自媒体、投顾机构及直播平台合规。
2023.12.30
《刑法修正案(十二)》扩大民营企业内部背信犯罪的适用范围,并加重多类行贿犯罪处罚。企业应完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与反商业贿赂机制。适用于企业内控、反舞弊调查及涉贿风险处置。
2023.12.25
跨境“对敲”虽无资金实际跨境流动,但完成本外币价值转换并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责任认定应结合营利目的、持续经营、共同故意及境内外资金关联。适用于地下钱庄、跨境兑付与外汇合规。
2022.09.22
涉案企业要争取合规不起诉,整改不能停留在制度文本和书面材料,而须同时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和长效性,形成纠偏、组织、制度与运行闭环。适用于企业因无证经营、产品资质缺失或新业务审查失灵而涉刑,拟申请合规考察并争取不起诉的场景。
2022.06.21
开设赌场案件可以通过推定认定赌资,但基础事实须有充分证据,推定关系须符合经验法则,并允许被告人反驳;以约定工资、模糊经营数据或赌客随身现金直接倒推赌资,通常难以成立。适用于网络赌博、层级代理、后台数据缺失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流水认定赌资的案件。
2022.03.30
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时,破产程序无需一律等待刑事案件终结:涉刑财产可以区分的,两种程序可并行推进;无法区分的,受害人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原则上与普通债权同顺位受偿。适用于涉众型经济犯罪企业破产时认定受害人债权、区分赃款赃物、确定清偿顺位及制定分配方案等场景。
2022.03.18
战时平民若以引导军事打击为目的,秘密或伪装拍摄并上传敌方目标信息,可能被认定为间谍;其被捕后不享有战俘待遇,但仍须依法审判,不得未经审判即受惩处。适用于武装冲突中判断平民使用手机、社交媒体或军方应用上传部队位置、装备及行动信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022.01.07
微商是否构成传销,关键不看名称或形式,而看是否通过入门费、拉人头和层级返利牟利,以及商品是否真实进入终端消费;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涉及30人以上且达到三级以上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适用于社交电商、代理分销、团队计酬、积分返利及招商加盟等模式的合规审查。
2021.12.21
网络主播首次逃税后,按追缴通知补税、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通常可不再追究逃税罪刑责;但扣缴义务人、有相关处罚记录者,以及通过虚增成本、资金回流或虚开发票“节税”的,仍可能涉刑。适用于主播、MCN机构和直播企业的收入申报、成本列支、灵活用工及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