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流量经济与网络自媒体深度绑定的当下,以“网红账号”、“自媒体IP”为代表的新型虚拟财产,因其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与巨大的“商业价值”并存,成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司法“深水区”,离婚案件的共财处理也从传统的房产存款分割,逐渐衍生到自媒体账号归属及虚拟财产的处理。
本文以2026年1月公示的一起百万粉丝主播离婚案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案件的审判逻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析新型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案件的办案思路和维权实操指南,拨开“人财纠葛”的法理迷雾,进一步解析新形势下“离婚难”的困局如何突破,为有同类纠纷的当事人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一、案例分析:百万粉丝账号离婚分割背后的真相
(一)案件提要
2026年1月,人民法院报公示了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就婚内注册的自媒体账号离婚时账号归属及价值分割问题予以解答,引发激烈争议。本案中,婚后一方以自己的个人信息注册了主播账号,通过运营和直播,粉丝量激增到百万余人,也因此获得了可观的收入,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另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析产。诉讼中,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了一致,但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出现了分歧,其中双方就前述提及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问题存在争议。
(二)审理结果
1、关于涉案账号的财产属性问题
法院认为该账号具有财产属性,本案中,涉案账号注册在某网络平台,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2、关于涉案账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法院表示该账号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3、关于涉案账号的账号价值
审理过程中,双方就自媒体账号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自媒体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评估机构综合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数据、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情况等维度,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与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该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4、关于涉案账号的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该账号是注册一方,即运营方,用其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运营方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运营方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运营方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另一非运营方的方式。综合考虑后,法院酌情认定并判决注册一方给付非运营方该账号评估价值的40%(约40余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裁判逻辑
法院在判决中确立的“人身属性优先+经济价值补偿”原则,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裁判参考。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就自媒体账号价值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在处理此类虚拟财产分割纠纷时,一般应采用将账号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并根据评估的价值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

二、自媒体账号如何法律定性:是“个人符号”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法律属性来看,自媒体账号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双重特征:人身性体现在账号绑定注册人的身份信息,内容创作与个人风格、才华、声誉紧密相关,具有不可替代性;财产性则体现在账号通过粉丝积累形成商业价值,可通过广告合作、直播带货、内容付费等方式实现经济收益,具备财产的核心特征——价值性、可支配性。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院需平衡这两种属性,既不忽视账号的人身依附性,也不否定其作为共同财产的经济价值。
(二)两大分割条件
1、时间条件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媒体账号的运营本质属于“生产、经营”行为,账号注册或主要运营、增值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其在婚内积累的粉丝资源、商业变现能力等增值部分,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即使账号由一方单独注册、操作,只要商业价值的核心积累阶段在结婚后完成,就符合这一法律规定,需纳入分割范围。
2、价值条件
账号具备明确的商业价值。前述案件中,经过数年运营,涉案账号粉丝量稳步增长至百万级,不仅积累了高活跃度粉丝群体,还形成了稳定的商业变现模式——包括品牌广告植入、直播带货佣金、平台流量分成等,成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因此,账号商业价值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粉丝数量(具备商业潜力和影响力)、互动活跃度(点赞、评论、转发率)、商业变现记录(广告合同、带货流水、平台分成等)。若账号仅为个人生活记录,无任何商业合作或收益,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认作夫妻共同财产。
(三)特殊情况
1、婚前注册且婚后未显著增值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6条进一步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条款区分了“自然增值”与“主动增值”:若账号是婚前注册,但婚后通过运营者的持续投入(如创作内容、推广引流、对接商业合作等)实现粉丝量翻倍、变现能力显著提升,这种“主动增值”属于婚内生产经营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反之,若婚前注册的账号婚后未进行任何运营,仅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粉丝自然增长(无商业变现),则属于“自然增值”,应归个人所有。
2、人身属性极强且无商业价值
若自媒体账号仅用于记录个人隐私、亲友互动,无粉丝基础、无任何商业变现记录,其核心价值在于人身情感寄托,而非财产利益,符合《民法典》第1063条第5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法定情形。例如,注册的微信公众号仅用于记录孩子成长点滴,粉丝仅为家人和少数好友(50人以内),无任何广告、带货等变现行为,则该账号因无财产属性,离婚时不予分割。
3、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且明确归个人
《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明确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条款体现了“明确归属”的赠与和继承财产具有个人财产属性,自媒体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同样适用该规则。若账号通过赠与获得(如他人将运营成熟的账号赠与一方)或继承获得(如继承逝者的自媒体账号),且赠与合同、遗嘱中明确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则无论该账号是否在婚内获得、是否具备商业价值,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三、账号专属保护指南
(一)事前约定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条款赋予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是保护自媒体账号的关键。基于此,若账号注册在登记结婚前,则运营方可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自媒体账号及其后续运营产生的收益、增值部分,均归运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确认未对该账号进行资金、资源、劳动投入,放弃对该账号的任何分割权利。反之,如果账号于婚后注册,则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账号的所有权、运营权及全部收益进行补充约定。
(二)事中隔离
即使未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通过以下操作证明账号的“个人属性”,降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概率:
1、资金隔离
单独设立账号专属银行账户,并用个人婚前财产或个人名义借款作为账号启动资金,避免使用夫妻共同存款支付推广费、设备费;账号所有商业收益(广告款、佣金等)直接进入专属账户,不与家庭开支账户混同(如不用于还房贷、养孩子),保留银行流水、支付凭证等完整财务记录。
2、运营隔离
保留全部个人创作证据:脚本原稿、拍摄花絮、独自对接商业合作的聊天记录、独立运营的工作记录(如备忘录、打卡记录);证明账号由个人独立运营,避免配偶参与任何运营行为:避免配偶参与账号剪辑、评论回复等运营相关行为,若确需协助,需签订《劳务合同》并支付合理报酬(留存转账记录),明确双方是“雇佣关系”而非“共同运营”。
3、身份隔离
强化账号的人身依附性,账号实名注册在个人名下,不使用夫妻共同信息(如夫妻共同出镜、注册使用另一方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不利用配偶的人脉、资源拓展商业合作);创作内容突出个人标签(如个人姓名、肖像、独特风格),在账号简介、视频结尾标注“个人原创账号,独立运营”,强化人身属性。
(三)事后维权
1、紧急保全:冻结账号收益,避免混同
立即将账号收益账户与家庭账户解绑,停止用账号收益支付家庭开支;向平台申请“账号保护”,避免配偶擅自操作或泄露数据。
2、证据补强:收集“个人独立贡献”完整证据链
整理账号注册凭证、实名绑定记录、创作原稿、运营日志等;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账号资金独立,无夫妻共同资金投入;找品牌方、合作方出具证明,证实仅与账号运营方对接合作。
3、主张“人身属性优先”:引用司法实践原则
参考类案的判决逻辑,强调账号与个人身份、才华的不可分割性,若让与或分割将导致账号价值归零,造成巨大损失;若需支付补偿,主张按“最低比例”计算,举证配偶无任何实际贡献。

总结
数字经济时代,自媒体账号、网络IP等新型财产让离婚分割陷入“人身与财产”的法理博弈,加剧了“离婚难”困局,更对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实务提出了全新挑战。尽管当前法律层面尚未出台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统一标准,但从前述典型案例的裁判逻辑中,我们已能清晰梳理出“人身属性优先+经济价值补偿”的核心分割原则。对于婚内注册运营、具备明确商业价值的自媒体账号,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已得到司法认可,而账号归属注册运营方、由其向另一方支付价值补偿的处理方式,也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解决路径。从实务维权视角来看,事前通过财产协议明确归属,事中通过资金、运营、身份隔离固定证据,事后依托法律规则主张权利,是保护此类新型财产权益的关键脉络。通过类案的分析和法条的解读,结合过往的办案经验,罗列实务指南,从而做到规范化处理新型离婚案件并有效保护新型权利不被侵犯,这不仅是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数字时代公平正义的有力捍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