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民革党员,三级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获得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水平认证,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遗产管理人,上海市张江公证处遗产管理人,担任上海企业发展服务专家志愿团专家导师。
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涵盖:劳动人事争议、企业人力资源合规、婚姻家事纠纷、商事纠纷等。主要服务于银行、医疗、汽车、投融资、互联网、跨境电商、新材料等行业。执业十余年,累计处理诉讼案件数百起,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长期为客户提供各类劳动、家事、商事法律服务。
服务过的客户名录
-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虹桥分院)
- 南京予芯科技有限公司
- 依考那(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专业观点
2024.12.23
拒绝陷阱(一):你的借条,还“管用”吗?
持有借条不意味着债权可无限期获得司法保护:定期借款的诉讼时效通常自还款期限届满起算三年,债权人应及时催收留证;未明确保证身份,第三人签名或盖章不构成担保。适用于民间借贷、债务催收及借条起草。
2024.11.06
只要胆子大,整月放长假
各地婚假在天数、是否计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能否分段休取等方面差异明显,职工和用人单位应以用工所在地的现行规定为准。适用于婚假申请与审批、跨地区用工管理及企业休假制度制定。
2024.04.19
车企员工因买小米SU7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购买或以个人账号宣传竞品,通常不足以作为违反竞业限制的解除依据;工作时间从事无关活动或旷工能否构成严重违纪,应结合有效规章、证据及解除通知所载理由判断。适用于违纪调查与解除合规审查。
2022.05.30
虚拟偶像有权利梦到电子羊吗?——ASOUL事件引发的“人格权”探析
虚拟偶像形象属于作品,肖像权、声音权益和隐私权仍由背后的真人演员享有;运营方即使取得授权,也不能永久、无限制地使用,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范围、期限、撤回机制和保密义务。适用于虚拟偶像、数字人、动作捕捉演员的经纪合作、声音授权、周边开发、身份曝光及解约争议。
2022.05.25
虚拟偶像可能踩了哪些法律的雷?
虚拟偶像不是单一IP,而是形象著作权、人设与脚本、表演者权、肖像与声音授权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组合;运营方应在立项阶段逐项厘清创作者、中之人和技术方的权利归属。适用于虚拟偶像、数字人、语音合成项目的形象设计、演员合作、直播演出、周边开发及版权授权。
2022.05.13
疫情期间几个常见劳动争议问题的梳理
疫情停工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停发工资或随意裁员:隔离人员应正常发薪,无法办公的员工按停工周期分段计薪;工资调整须协商一致,隔离或封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实施无过失辞退或经济性裁员。适用于企业停工、居家办公、年休假安排、试用期顺延、劳动合同到期及裁员等疫情用工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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