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2012年起执业,2022年获评中级职称,现任第七届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在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及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办理案件时,注重从客户的实际利益和整体目标出发研判案件、制定策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相关专业领域
服务过的部分项目
- 作为河南汇金集团合作律师,提供合同审查、员工培训及合同纠纷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 作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天津京东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河南地区合作律师团队成员,参与办理大量小额消费信贷诉讼。
- 作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合作律师,代理其在河南地区近百起保险理赔诉讼。
- 在王某某、某商贸公司诉刘某、朱某某一案〔案号:(2021)豫0191民初3656号〕中,代理两名被告并取得胜诉。该纠纷始于2014年,先后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及发回重审等程序,共计十次审理。
- 在卢某某与张某某等排除妨害纠纷中,经代理申请,新郑市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最终撤销(2011)新民初字第1710号民事调解书。
- 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王某某提供二审辩护,二审法院以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 为被指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李某某提供辩护并提交法律意见,检察机关最终将指控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
- 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李某某提供辩护,法院最终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 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袁某某提供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辩护。当事人于庭审后获准取保候审,最终刑期与此前羁押期限相当。
- 在一起涉恶寻衅滋事案件中为刘某某提供辩护,最终减少被认定的参与次数,并排除其首要分子身份。
服务过的客户名录
- 河南汇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现天津京东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河南佰亿达贸易有限公司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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