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即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帮助律师同行及企业客户精准把握此次劳动法领域的重大规则更新,8月13日,光大律师事务所举办专题讲座。新晋合伙人张铭杰律师发表了题为“劳动争议新变局:《解释二》下的危与机”的深度解读。讲座现场座无虚席,线上直播吸引了超过700名观众,反响热烈。
《解释二》的出台,是继《民法典》后劳动法领域最重要的一次规则演进。它不仅旨在统一全国裁判标准,更对新业态下的诸多争议焦点给出了明确回应。张铭杰律师在讲座中指出,《解释二》的出台,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合规“危机”,也为善于应变的企业创造了管理的“良机”。
穿透式追责与反规避: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升级
张铭杰律师首先剖析了《解释二》开篇即释放的强硬信号——对用工主体责任的穿透式认定。他强调,新规将审查标准从“用工主体资格”提升至“合法经营资格”,极大地扩大了发包方在转包、分包及挂靠经营中的责任边界。 “这是一个天壤之别的改变,”张铭杰律师分析道,“它要求企业对供应商的尽职调查必须深入到行业准入的神经末梢,任何形式的‘甩锅’都将面临被法律直接追责的风险。” 此外,针对集团化企业中常见的“换马甲”签约等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行为,《解释二》第十条以列举方式予以明确禁止,彰显了最高院“实质重于形式”的裁判思路。 社保与竞业限制:颠覆性条款重塑劳资关系
讲座重点解读了被视为本次司法解释“重磅炸弹”的第十九条。该条款明确,即便劳动者曾书面承诺放弃社保,依然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并请求经济补偿。 张铭杰律师指出:“这一规定彻底颠覆了上海地区以往考量‘诚信原则’的司法实践。它向所有企业发出了最明确的警示:任何形式的不缴纳社保操作,都可能面临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财两空’的巨大风险。” 在竞业限制领域,《解释二》正式引入了“蓝铅笔规则”,赋予法院对不合理条款进行司法审查和修正的权力。张铭杰律师建议,企业必须摒弃“一刀切”式的模板协议,转向与员工核心秘密紧密挂钩的“精准化”起草策略,以应对司法平衡的新常态。 废止与留白:洞悉未来立法趋势
讲座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对“废止条款”与“消失的条款”的深度挖掘。张铭杰律师指出,《解释二》废止了《解释一》中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按劳务关系处理的“铁律”,此举“影响深远,堪称地震级变化”。他认为,这并非制造法律真空,而是为国家延迟退休等宏观政策预留司法空间,并凸显了上海等地精细化裁判标准在当下的权威价值。
同时,对于征求意见稿中备受争议的股权激励、单方调岗等“深水区”问题,正式稿选择暂不规定。张铭杰律师解读道:“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有时比规定了什么更值得玩味。这表明最高院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极其审慎,并将这些领域交由地方继续探索,我们必须对未来的司法动向保持高度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