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门店跑路,消费者起诉其所在商场,经我所律师团队代理,实现商场胜诉。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关门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期在上海出现了多家“巧恩儿童美语”门店在向消费者以“预付卡”形式出售大量高额课程后关门跑路的事件。仅嘉定区某商场门店内,就有百余位消费者受害,涉及经济损失共超百万元,众多消费者先后在政府部门投诉,更有消费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为依据,在“巧恩儿童美语”门店已关门跑路的情况下,将门店所在商场诉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其经济损失。商场在成为被告后于2019年11月委托本所代理该起民事诉讼案件。本所徐军律师熊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援引事实、明晰法律,迫使消费者在开庭审理后主动撤回起诉,实现商场胜诉目的。
相关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光大提示:消费者在接受商家提供的“预付卡”消费服务时,要有风险意识。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