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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线上、线下培训课程在消费的过程发生的不少“退课难”、“退款难”等问题的分析。

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线上、线下的培训课程进行知识充电,但随之而来,在消费的过程却发生了不少问题,其中便有“退课难”、“退款难”问题。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围绕这一主题,我们通过以下两个例子来具体看看教育培训类课程中约定的“不退费”规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案例01


小王到某教育机构签订线下英语口语培训合同,合同上写明:“课程开始后,不接受任何退班申请”。但上了课以后,小王觉得老师一点也不专业,上课效果不好,要求机构退班退款,机构以合同约定概不退班为由,拒绝退班申请以及退款。


Q1:此处的合同条款是否是“霸王”条款?小王应该怎么处理?


A1:是“霸王”条款。小王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单方面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而经营者应当返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费用。


线下英语口语培训课程是一般普适性课程,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继续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机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但以合同约定概不退班为由,拒绝退班申请以及退款,无论是否明确告知了合同中退费的相关条款,这些规定都属于“霸王条款”。


小王作为消费者,卑微地进行退款申请遭到了拒绝,小王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单方面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而经营者应当返还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费用。如果机构上课的内容和质量明显不符合书面承诺,小王还可以要求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小王要求退款的请求仍然得不到回应,不妨向工商机构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类案件维权比较困难,诉讼成本高,如果判决经营者返还费用,还要看培训机构是否有支付能力。


案例02


小王在线上购买了某机构的线上课程:MM老师教你心理学课程,课程一经购买,即可看到全部的课程内容,课程购买界面上约定:“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Q2:小王看了一会觉得很无聊,是否能以“此条款为霸王条款”,“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退班退款?


A2:一般情况下不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适用7日内无理由退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对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如: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小王在线上购买课程之后,可以看到全部课程,这就意味着小王可以享受所有课程内容,如果小王下载课程又进行退款的话对商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这类付费即可见所有内容的课程,我们普遍认为是不能进行退款的,商家在销售这类商品时,也应当事先声明,一旦购买,不能退换。


但如果小王购买课程之后还没有点击下载或者激活则仍然具备一定退款的可能性,但这一类付费即可见所有内容的课程并非是定制的,实践中能否退款仍然存在争议。


但即使不能退款的情况下,如果小王打开课程后发现,货不对版,课程师资和内容完全不是事先书面承诺的,商家还是应当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的。


Q3:如果课程并非一次弹出,而是每周一次发布内容,是否可以要求“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A3: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般性课程和付费可见所有内容课程的结合(问题一和问题二的结合),我们分阶段讨论。


小王在每周发布课程后,即享受了该周全部课程内容,该周内的课程就不具备退款的条件,但剩余未发布的课程小王可以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之后进行退款。


听完光大律师的回答,大家能够分辨“不退费”在什么情况下是“霸王条款”了吗?最后,对于像小编一样遇到一些原因需要退课但碰到“霸王条款”的同学,光大律师提供了一些维权建议。


维权tips

如果你在退课过程中遇到真的“霸王条款”,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拒不承认存在“霸王条款”或拒绝协商的,建议消费者致电消委会反映情况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如果遇到标的额大的案件,也可以咨询律师,提起仲裁或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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